审批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市区主要街道烟草零售网点两店同侧距离不少于30米,非主要街道两店边临间隔不少于30米,郊区或农村可适当放宽);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依据《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十七条);
填写完整的《换领烟草专卖许可证审批表》(依据同上);
2、工商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依据同上);
3、卫生许可证及副本复印件(依据同上);
4、从业者身份证复印件(依据同上);
5、从业者暂住证复印件(外地来京人员)(依据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外地来京人员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暂行规定》);
6、2张从业者照片(依据《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