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行政程序。 官费:参考《商标申请官费参考》 所需材料: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